青岛复康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经营者:
我单位于2025年9月28日,对你(单位)依法作出《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决定书》,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原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决定书 (青自贸审食(职)注字〔2025〕185号-19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