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委 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关于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九游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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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自贸片区 发布时间:2025-02-17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青岛自贸片区各部委,区直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 ,青岛中德生态园各部委: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中共青岛自贸片区工委、中共青岛中德生态园工委2025年第4次(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委

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助力片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激活片区创新创业发展活力,赋能产业发展,全面提升青岛自贸片区·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拟延续原有知识产权政策部分条款并新增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条款,制定如下:

一、培育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对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助。

2.对新入选山东省、青岛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的,按1:1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

3.新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5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4.支持知识产权交易,促成知识产权交易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促成知识产权交易额2%比例,给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

5.支持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得发明专利使用权,按照每件专利实际支出的转让费、许可费不超过5%的标准予以资助,同一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6.对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进行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给予资助;享受上级贴息政策的,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10%给予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组合贷款仅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无法计算的不予资助。

三、鼓励知识产权维权

7.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比例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享受上级资助政策的,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1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最高资助4万元。

8.对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件终审胜诉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同一知识产权的胜诉案件不重复资助。

9.对海关知识产权(专利权)保护备案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四、提升标准化和品牌能力

10.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主持修订、参与制修订(排序第二、第三位)并发布实施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排序第四位、第五位的按50%比例奖励;通过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11.专利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在标准引言中披露该专利的,每项专利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10万、5万元一次性资助,同一单位每年申报的专利转化标准资助不超过40万元。

12.对新认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省长、市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获中国、省长质量奖提名的,按50%比例奖励。

五、附则

13.本政策扶持对象及申报条件以申报指南为准。

14.本政策由营商环境部、审批管理部负责解释。

15.本政策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2月16日期间,符合本政策的,参照本政策执行。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已享受本区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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