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促进建设项目春节后复工复产,加强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进一步恢复和巩固全区建筑领域发展良好势头,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现拟出台春节期间建筑领域复工复产支持政策。
二、主要依据
根据《青岛自贸片区政务专报》(2024年第17 期)、2023年《春节期间建筑领域稳岗留工支持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适用范围
青岛自贸片区所有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到岗人员(到岗人员统计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人员考勤为准)。
四、主要内容
对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前复工,实际到岗人数达到1000(含)人以上、500(含)-1000人、300(含)-500人、100(含)-300人的项目,分别给予施工单位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资金奖励;不达100人的项目不予奖励。
对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前复工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
六、本方案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规划建设部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532-8316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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