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部门通过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决算共743.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2.00万元。包括局(委、办)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87.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18.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468.80万元。包括局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44.33万元。包括局(委、办)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情况说明。
2014年我区预算单位因公出国(境)3次,共12人次;公务用车新购1辆,保有59辆;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共3210人次,经费244.33万元。与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减少303.4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减少“三公”支出,加强对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审核,严格控制出国人次,时间及吃住行的标准。2014年我区规范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施行有计划、有审批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和公务接待申请制度,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