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推行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试点)》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综合部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推行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
改革实施方案(试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营商环境,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打造产业项目建设落地“一件事”,为产业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提供“用地清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4号)、《青岛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审办字〔2021〕12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方案》(青自贸管发〔2021〕19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青自贸管发〔2021〕31号)等要求,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青岛自贸片区“标准地”工作推进方案,以“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成果为支撑,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在供地前、供地中、供地后等环节涉及到的市场主体设立、设计管控、项目立项、批前服务、综合验收、确权登记、证照服务、二级交易等事项,形成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在企业拿地时一并交付,全面推行“集成式”审批、“一站式”服务,探索产业项目“用地一件事”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改革。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青岛自贸片区范围内的工业、仓储等产业项目。
三、工作内容
青岛自贸片区税务局、规划分局、公安处、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审批管理部、规划建设部、重大项目中心、社会保障中心等部门在土地供应前,结合工作职责分工,针对产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营需要,对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形成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土地受让单位。
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严格执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
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供地前阶段
供地前税务局、财政金融部、审批管理部、社会保障中心、公安处等部门提供市场主体设立,公章刻制(备案),社保、医保、税务、银行开户等“市场主体设立清单”;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提供已开展的区域评估、多测合一成果,并根据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现状普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土地供应流程等要求,提出“设计管控清单”。
(二)供地中阶段
供地中经济发展部根据项目立项(备案)、项目节能审查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清单”;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重大项目中心靠前实施模拟审批服务,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标准图册、“告知承诺制”(规划、施工)等成果,提供用地规划、建设方案、人防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前服务清单”;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重大项目中心按照联合验收、城建档案验收等工作要求,提供“综合验收清单”;不动产登记登记部门提供“确权登记清单”。
(三)供地后阶段
供地后审批管理部、公安处等部门针对市场主体变更、门牌号申请等情况,提供“证照服务清单”;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股权转让等环节,形成“土地二级交易清单”清单。
四、部门职责
规划建设部负责青岛自贸片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牵头和协调工作。
(一)经济发展部
提供项目立项申请编制要求、注意事项、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基于自身职能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管控清单,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二)财政金融部
负责协调区内各银行服务机构,在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现场核验、银行账户后续变更、信贷支持等方面安排专人,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出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三)审批管理部
负责企业设立及相关证照手续的办理,基于自身职能出具的市场主体开办清单、批前服务清单、证照服务清单等,提出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四)规划建设部
根据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现状普查、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导向、“标准地”等控制指标,协调环境保护、住房建设、文化教育、地铁等相关部门出具有关管控意见,统一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出具拿地即拿证等清单;出具规划、施工、综合验收等审批清单;提出地块范围内存在的园林绿化的管理意见,地块及周边燃气、供热管线等设施、周边连接点和公共设施连接设计等的要求;建设内容涉及市政道路的,提出道路与现状、在建和拟建道路衔接要求;涉及迁改的,提出基本迁移要点;提出用地企业大门及出入路口设置要求,提出企业因开口涉及的占用绿地、道路等事项审批清单。
(五)不动产登记部门
重大项目中心提出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方面要求,提出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等事项清单。
(六)社会保障中心
提出企业社保办理方面的要求;按照市场主体开办清单要求帮助企业完成社保开户、证照服务清单。
(七)公安处
提出申请门楼牌号要求,基于自身职能出具的批前服务清单、证照服务清单;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八)税务局
提出企业纳税办理方面的要求;按照市场主体开办清单要求完成税务开户、证照服务清单涉及的后续手续办理。
除以上部门外,规划建设部可以根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际,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具体征询意见和清单要求。
五、工作流程
(一)规划建设部将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区位、四至范围、场地现状、规划设计条件、配套建设方案通过政务网络发送至相关主管部门。
(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用地清单要求,依职能将涉及需提供的用地服务清单(“供地前”“供地中”“供地后”)通过政务网络反馈至规划建设部。
(三)规划建设部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用地服务清单及各类评估评价成果,制作形成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集成服务指南,作为土地出让附件。
(四)规划建设部在土地出让后将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集成服务指南和土地出让合同一并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作为产业项目后续办理各类审批、评估的主要依据和参考。
(五)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对清单中符合当前管理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评估事项,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若发生重大国家政策调整或发布了新的行业技术规范,负责进行评估普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原评估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涉及单位为成员的改革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部,负责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调度、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确保改革试点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强化指导培训
规划建设部牵头组织协调,在土地招拍挂公告发布后、土地成交前,调度专班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究,精准制定“用地清单”,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为企业用地提供全生命周期一揽子服务。
(三)规范组织实施
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产业项目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对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严格按照“用地清单制”推进各项工作。
(四)提升审批效能
土地出让时,规划建设部将用地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集成服务指南同土地出让文件一并发送给土地受让方,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做好项目策划、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许可证照、社保缴纳等服务工作。要压缩相关审批服务时限,确保各审批环节压茬推进。
(五)优化服务流程
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明确产业项目服务总牵头人,专班各部门需明确“用地清单”服务专员,针对性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改革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反馈,共商解决。
附件:1.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服务指南清单
附件1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纪晓龙 青岛自贸片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杜庆学 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局)部长
成 员:刘建华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局长
尚 杰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保税港区规划分局局长
刘光亮 青岛保税区公安处处长
郑 伟 青岛自贸片区综合部部长、文化新闻中心负责人
李忠刚 青岛自贸片区财政金融部部长
洪轶梁 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大数据部)部长
王 敏 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长
周宇翔 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国际贸易部)部长
常 飞 青岛自贸片区产业促进部(国际合作推广部)部长
牟军伟 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薛伟林 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
李永飞 重大项目中心负责人
法元东 社会保障中心负责人
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局),由杜庆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2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服务指南清单
|
序号 |
阶段 |
用地清单 |
牵头部门 |
清单属性 | |
|
清单类别 |
清单明细 | ||||
|
1 |
供 |
市场设立 |
市场主体设立 |
审批管理部 |
审批清单 |
|
2 |
公章刻制(备案) |
公安处 |
服务清单 | ||
|
3 |
社保开户 |
社会保障中心 |
服务清单 | ||
|
4 |
医保开户 |
社会保障中心 |
服务清单 | ||
|
5 |
税务开户 |
税务局 |
服务清单 | ||
|
6 |
银行开户 |
财政金融部 |
服务清单 | ||
|
7 |
设计管控 |
区域评估成果 |
规划建设部 |
服务清单 | |
|
8 |
多测合一 |
规划建设部 |
服务清单 | ||
|
9 |
土地现状普查 |
规划建设部 |
服务清单 | ||
|
10 |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 |
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 |
服务清单 | ||
|
11 |
标准地指标 |
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 |
服务清单 | ||
|
12 |
土地供应流程 |
规划建设部 |
审批清单 | ||
|
13 |
供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备案) |
经济发展部 |
服务清单 |
|
14 |
项目节能审查 |
经济发展部 |
审批清单 | ||
|
15 |
批前服务 |
不动产首次登记(土地) |
重大项目中心 |
审批清单 | |
|
16 |
“告知承诺制”政策 |
规划建设部 |
服务清单 | ||
|
17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标准图册 |
规划建设部 |
服务清单 | ||
|
18 |
建设工程审批指南 |
规划建设部 |
审批清单 | ||
|
19 |
综合验收 |
建设工程综合验收 |
规划建设部、规划分局 |
审批清单 | |
|
20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
重大项目中心 |
审批清单 | ||
|
21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 |
重大项目中心 |
审批清单 | |
|
22 |
供 |
证照服务 |
市场主体变更 |
审批管理部 |
审批清单 |
|
23 |
门牌号办理 |
公安处 |
审批清单 | ||
|
24 |
二级交易 |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
重大项目中心 |
审批清单 | |